為全面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分級分類指導企業加快上云步伐,日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定出臺《河北省企業上云星級評定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指南”),從上云形式及內容、評定標準、評定內容、組織管理等方面對企業上云工作作出詳細規定。
工作指南明確,企業上云星級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和五星級共5個級別。根據企業基礎設施上云、平臺系統上云、業務應用上云、生產設備上云、制造能力上云等5大類18個中類100個小類,評定企業上云的星級。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依托河北省企業上云公共服務平臺開展企業上云星級評定工作,企業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在平臺注冊后,填報企業上云相關信息,平臺自動初判企業上云星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每半年對申報材料集中開展一次審核評定,并適時開展項目抽查,對抽查中發現不符合相應星級級別的企業,自動降至相應的星級。企業可隨時登錄平臺修改完善相關信息,每年至少登錄一次對企業上云現狀進行確認,連續兩年未進行上云現狀確認,平臺自動取消該企業星級評定結果。(記者趙曉慧 通訊員高曉莉)